人民网四川视窗1月8日讯 贵州来蓉打工的黄大红上班期间受伤,他所在的成都市武侯区伟隆鞋材厂以他自残为由,将其起诉至法院,拒绝赔偿伤残补助金等费用5万余元。黄大红对此说法矢口否认,认为这是伟隆鞋材厂为逃避责任编造的谎言。据悉,武侯区人民法院今日将开庭审理此案。
上班受伤 自残还是工伤?
昨日下午1时许,记者见到了右手残疾的黄大红。据了解,2006年8月10日,黄大红到伟隆鞋材厂上班,并签订了劳动合同。同年12月16日晚,黄大红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压伤右手。去年4月17日,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大红为工伤。同年6月13日,黄大红被鉴定为8级伤残。黄大红伤愈出院后,伟隆鞋材厂要求他回厂上班。由于嫌工资太低,黄大红拒绝后,起诉至武侯区劳动仲裁委索赔。去年11月2日,武侯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,伟隆鞋材厂老板高彩建支付黄大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相关费用近5万元,不包括已支付给黄大红的生活费4700元。
收到仲裁裁决书后,高彩建随即起诉至武侯法院,称黄大红不按规定操作,故意将右手伸到机器中压伤,是自残。另外,高彩建还认为该裁定书存在瑕疵,应予以驳回。
住院用他人名字 骗保还是口误?
昨日下午,黄大红还说出了一个秘密。他在医院治疗期间,最先用的是一个叫“田敏”的名字。据他称,当时他进厂才几天,工伤保险还没有办理下来。因此,当时他用田敏的名字入院,田敏是老板的亲戚,已办理了工伤保险。黄大红朋友提醒他换回自己的名字。于是入院后第5天,黄大红以“田敏”名义办理了出院手续,再用他的本名入院。
随后,记者来到伟隆鞋材厂求证此事。黄彩建解释说,事发当时,田敏等人将黄大红送往医院治疗。在办理入院手续时,田敏慌乱中报了自己的名字。及时发现后,他们将名字换了回来。此举并非黄大红所说的骗保,只是一时口误。另外,当时鞋材厂已为黄大红办理了相关保险,田敏反而没有办理保险。由于这次口误,鞋材厂有两万多元医疗费未能报销。黄大红之所以说骗保,是因为之前双方协调未果,他想借机报复鞋材厂。(记者袁勇 实习记者 王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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